《義烏市物流業財政扶持辦法》(義政辦發〔2018〕161號)。
二、適用對象
工商登記地、稅務征管關系在義烏實際行政管轄范圍內的物流企業。
三、補助內容及標準
自有貨運車輛總噸位在200噸(含)以上(其中重型運輸車輛噸位數占比在75%(含)以上)的物流企業,當年度新購置重型運輸車輛,牽引車與掛車配套申請(配套比例在1:1至1:2之間),按車輛購置價款的4%予以一次性財政貼息。享受貼息的車輛,三年內不得轉讓或過戶,否則追回貼息資金且該企業三年內不得享受同類財政扶持資金。
對自有貨運車輛總噸位達到2000噸(含)以上、3000噸(含)以上、5000噸(含)以上的物流企業,分別給予20萬元、30萬元、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。同一主體達到更高一檔標準時,給予差額部分獎勵。
四、申報流程
(一)義烏市場發展委向社會發布公告。
(二)義烏市場發展委受理申請并審核。
(三)相關部門聯審。
(四)審核結果向社會公示。
(五)義烏市場發展委會同財政局辦理撥付手續。
五、申報材料
(一)共性材料:扶持資金申請表、營業執照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材料、開戶許可證。
(二)個性材料:自有貨運車輛明細表、購車合同和發票、車輛行駛證、車輛資金補助承諾書、車管部門提供的車輛經營使用運行情況。
(更多資訊,請關注浙江物流網微信公眾平臺zj56156)
<您有合作意向?即刻聯系我們吧!
聯系我們